近期,东帝汶外交部对工作签证规定进行了微调,要求申请者提前在国籍国办妥部分申请文件的公证和领事认证。现将我馆编译的《东帝汶一年工作签证申办指南》发布,供参考(见附件)。
中国驻东帝汶使馆特此提醒拟赴东及在东工作的中国公民及时按东外交部要求申请工作签证,并提前在国内办理以下文书的公证及领事认证:
1、无犯罪记录(国内户籍地开具)
2、健康证明(由国内医疗单位开具)
3、职业技能证明或学历证明 + 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文书需先由涉外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再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领事认证后,方可在东使用。
驻东帝汶使馆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