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东帝汶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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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政府通过第四轮国家紧急状态下疫情应对措施

2020年8月5日,东帝汶总统卢奥洛宣布,从8月6日零时至9月4日23点59分,东实行国家紧急状态,为期30天,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6日上午,部长理事会讨论通过应对疫情措施的第10号法令。主要内容如下:

一、所有入境人士须在政府隔离点或经卫生部批准的个人住所强制隔离14天。出现发烧超过38摄氏度、咳嗽或呼吸困难等新冠肺炎症状者将被禁止旅行,并接受新冠肺炎检测。阳性病例将进行隔离治疗。

二、所有离境人士须接受健康检测,特别是测量体温或其它形式的诊断。

三、如出现危及民众健康、安全的特殊情况,内政部有权临时关闭边境。

四、公众活动须有防疫措施,民众应佩戴口罩罩住口鼻,经常洗手,与他人保持至少1.5米的安全距离。

五、国家紧急状态期间,证件、授权书、其他行政行为和文件如到期将继续有效。

上述措施自8月6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