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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帝汶公布实施《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

2020年8月24日,东帝汶总统卢奥洛宣布实施《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卢奥洛表示,该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将恢复并增强公民对国家机构的信心,尤其是对公共机构的廉正,透明,效率和效力的信心,他呼吁政府和国民议会支持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总检察长办公室、法医和刑事调查警察局以及上诉法院,通过划拨财政预算资金,提供人力、技术和财政资源支持,以便上述机构能够成功完成打击腐败和有组织犯罪的复杂任务。为保障该法的广泛实施,卢奥洛要求进一步配套出台与该法律相适应的法规法令。

东帝汶国民议会于2020年7月20日一致通过了《预防和打击腐败措施法》。